廢車別霸佔道路!報廢回收做環保,市容更美好
廢棄車輛長期占用道路、停車格、人行道或騎樓,不僅影響市容,也妨礙民眾通行與停車權益。臺東縣環保局積極處理此類案件,包括受理民眾陳情、警察機關通報及主動稽查。若確認車輛屬於廢棄車輛且占用道路,稽查人員將在車體明顯處張貼通知書,要求車主於7日內清除;逾期未清者將被拖吊至貯存場,經公告1個月無人認領後,依法視為廢棄物進行清除處理。

根據統計,截至今年(113年)1月至11月,環保局共張貼清除通知書141輛,包含汽車81輛、機車55輛、自行車5輛。環保局呼籲民眾,汰換車輛時應辦理報廢並交由合法回收商回收,切勿隨意占用道路,攜手維護市容與公共利益。

臺東縣政府表示,推動廢棄車輛資源回收具有多重效益,例如回收廢鐵、鋁等材料,或重複利用方向盤、保險桿、發電機及車燈等堪用零件,讓資源進入循環體系,減少環境負擔。民眾汰換老舊或損壞車輛時,應向監理站辦理報廢,並查詢合法回收商進行處理。民眾可上「資源回收網—廢車回收一站通」,或撥打專線 0800-085-717 瞭解詳情。

環保局強調,隨意棄置廢車會影響公共空間,破壞市容美觀,甚至侵害他人停車或通行權利。市民共同遵守規範,才能打造乾淨整潔的道路環境,也呼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第11項「永續城鄉」及第12項「責任消費與生產」。
根據《臺東縣占用道路廢棄車輛執行要點》,廢棄車輛指車主書面放棄的車輛,或因髒污、銹蝕、損壞而失去原有效用的車輛(包括事故車、解體車等)。若稽查確認車輛屬廢棄且占用道路,會張貼限期清除通知;未清除者,將拖吊至貯存場並公告處理。但如車輛不符合廢棄標準,則由警察機關依法查處。
環保局提醒,發現廢棄車輛占用道路時,可撥打免費專線 0800-066-666 或環保局電話 089-221999 進行報案。此外,也可透過以下方式通報:
• 「占用道路廢車通報系統」:https://recyclecar.moenv.gov.tw/Report/ReportIndex.aspx
• 「公害污染陳情網路受理系統」:https://ww3.moenv.gov.tw
• 手機 APP「公害報報」
民眾的積極參與,將有助於共同維護臺東的市容環境,推動廢棄車輛的資源回收與再利用,共同打造永續美好的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