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關核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作業程序」,自今(115)年7月1日起,分駐(派出)所取消受理代轉及轉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服務,改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及經授權之分局依規定受理申請或辦理轉發作業。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提醒,有申辦需求的民眾前往警察機關前,可先確認受理單位及申辦方式,避免白跑一趟。
為提升申辦便利性,民眾亦可多加利用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網路申請服務。自今年7月21日起,網路申請流程採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平臺進行身分驗證,申請人完成身分驗證後,並以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完成線上繳費,即可完成申請程序;符合資格者亦可選擇郵寄領證,由受理警察機關完成製證後寄送至指定地址,減少往返警察機關的時間。惟網路申請身分驗證目前限在臺有戶籍國民使用,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仍須循臨櫃方式辦理。
成功分局表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常運用於求職、留學、移民及各類資格審查,民眾申辦前可先至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線上申辦網站查詢最新申辦規定,並確認受理機關及應備文件。符合網路申請資格者,可善用MyData身分驗證、線上繳費及郵寄領證服務,以「網路代替馬路」,節省往返時間,讓申辦更加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