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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颱「樺加沙」來襲 台東縣府劃定限制管制區域違者予以重罰

強颱「樺加沙」來襲 台東縣府劃定限制管制區域違者予以重罰

    今年編號第18號的強烈颱風樺加沙正逐漸往台灣逼近,進入台灣東南方及巴士海峽海域,台東縣長饒慶鈴除指示相關單位瞭解颱風動態及行徑路線外,因應颱風災害防救需要,縣府自今(21)日公告劃定向陽山等區域為管制區,並自15:00起生效,限制或禁止民眾進入,違者將依法舉發,處罰50000元以上、250000元以下罰鍰,敬請民眾注意。  
    根據中央氣象署最新樺加沙海上颱風警報資料顯示,今天下午2時中心位置在北緯18.4度,東經126.2度,即在鵝鑾鼻的東南東方約680公里處,以每小時19公里速度,向西北西轉西進行,對台灣東半部海面及巴士海峽構成威脅,樺加沙在今天上午11時增強為強烈颱風,且暴風圈有略為擴大的趨勢,影響台灣最明顯的時間為明天、23日;預估明天中午後後暴風圈會接觸恆春半島,不排除今天午後針對台東、屏東發布陸上颱風警報。饒縣長特別指示有關單位注意颱風動態及行經路線,以便及早透過大眾媒體方式,通知民眾做好萬全防颱措施,減少損失。
    同時縣府也緊急依災害防救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前段規定,公告劃定「向陽山區至大武山區(含中央山脈及海岸山脈)、各河川溪流水域(含土石流潛勢溪流)、長濱至大武暨蘭嶼、綠島沿線之海岸、漁港等區域範圍」,為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之範圍。
    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非持有通行證或應緊急避難之需要者,請民眾於颱風來襲期間,不得進入從事登山、健行、溯溪、戲水、觀潮、垂釣及捕魚等危險活動,如違反規定將依法進行舉發,處50000元以上、250000元以下罰鍰,並自114年09月21日15時00分起生效,以維縣民安全。  
    同時縣府也強制要求海巡單位執行縣內岸際(高潮線起向臨陸側100公尺內,住宅區及海堤線內除外)管制措施,各山區、各河川溪流水域(含水石流潛勢溪流),應禁止人民從事各項危險活動,違反災害防救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第3款規定所製作之公告內容,協助執行之人員得依行政法第27條規定,以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式執行,另,管制公告於台東縣災害應變中心撤除時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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