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缺乏友善動物的運動場所,陳允萍貼文爭取毛孩活動權益
(照片取自陳允萍臉書粉專)
常常針對切身事務提出揭露的陳允萍,今天在他的個人臉書粉專發文「台東缺乏友善動物的場所運動公園和公共場所管理人」,文中表示台東至今尚無一個寵物公園,找不到一個可以適合他們和毛小孩一起活動的處所,這對全國有養寵物的家庭來說不是很友善,不利於吸引這個族群到台東觀光。文中還特別提到有些原本屬於開放式的場域,也被公家機關依動保法趕來趕去,讓許多的狗友都感嘆台北市才幸福。

陳允萍表示根據110 年立法通過之《動物保護法》第 20 條規定:
1.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
2.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3.前項具攻擊性之寵物及其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然而美術館園區張貼有「機關未署名」的公告,不准飼主未將寵物繫繩進入園區,陳允萍強烈質疑「那公告是斷章取義是違法的」。

「這美術館不是公家的地方嗎?有法律規定不能帶狗去那散步嗎?」陳允萍表示美術館旁的綠地是屬於全民共有的財產,美術館方若是要規範使用者,應該張貼機關署名的公告吧?不宜以一己片面的好惡且缺乏法源依據的觀點就滋意張貼公告要求。他更反駁美術館方若有意做好周遭空間管理,那展覽用貨車運貨的通道也應該優先做好管理,禁止私人車輛停在這個通道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