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交通品質,改善臺東市區交通環境,確保行人步行安全,臺東縣政府排定新生路上影響公共交通的違章建築,將進行強制拆除。
臺東縣政府表示,建築法立法目的是為維護公共安全、交通、衛生及市容觀瞻,鑒於社會大眾近年來對於交通道路行人友善步行環境的意識抬頭,使公部門開始正視行人交通安全的議 題,縣府近年來在市區各地規劃行人環境重點改善路段,並協調公私單位舉行現場會勘及劃設交通標線等積極作為,另於今年9月份,排定新生路上特定影響交通視線的違章建築進行部分拆除,為日後畫設標線及行車視線死角排除障礙,以提升行車安全及行人友善步行環境。
臺東縣政府建設處指出,市區人行步行環境的惡化,牽涉的是多面向的社會因素所形成的結果,需多方部門的行政配合及協調,非一朝一夕能達到顯著改善成效,除經由上而下的政策改變,亦須社會大眾由下而上遵守交通規定,遵循限速及路權、建立不貪快及不路怒的行車意識,以及不圖一時方便的臨時停車陋習,行人才能有安全舒適的步行環境,臺灣也才能脫離行人地獄的惡名,向先進文明國家看齊。
建設處進一步說明,臺東縣為慢活城市,在努力提升縣內觀光產業的同時,也在慢慢逐步提升本縣的交通品質,以期在擁有觀光縣市美名同時,也是能禮讓行人、友善步行的觀光縣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