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114年度補助非公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系統每案最高10萬
臺東縣政府為持續鼓勵綠能發電,積極爭取花東基金以補助縣內非公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為利申請者同時申請「經濟部補助臺東縣政府辦理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特修正「臺東縣政府114年度補助非公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實施計畫」,申請期限至10月31日止,預算不足或經費用罄即停止補助,請大家踴躍申請。
臺東縣政府表示,補助對象為設籍於臺東縣且為建築物所有權人 (或其三親等內之親屬),於縣轄內合法私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在111年1月1日後取得權責機關設備登記之設置者,皆可提出申請,依裝置容量每瓩獎勵新臺幣7,000元整,每案最高獎勵金可領新臺幣10萬元。
縣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指出,為持續鼓勵綠能發電,積極爭取花東基金,今(114)年度編列200萬元,自114年1月3日起開放申請至10月31日止,截至7月25日止補助經費尚餘142萬7,000元,縣府將以收件戳章為編列補助順序,依序審查,預算不足或經費用罄即停止補助,請大家踴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