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參天痛批臺東縣幸福住宅問題一籮筐

臺東縣議會第20屆第4次定期會於25日召開,由議員古志成主持,進行單位工作檢討。臺東縣議員林參天表示,中央興建國宅是立意良善的德政,是希冀協助弱勢家庭,但近期發現臺東縣政府在「幸福住宅」的案件,延遲交屋導致與民眾對簿公堂,最後官司敗訴,因此要以公帑支付賠償;又為何會有官員子女可以提出申請,在程序審核是否符合公平、正義?
臺東縣議員林參天表示,公務人員在執行業務是要秉公處理、依法行政,近期發現有縣府官員的子女提出申請「幸福住宅」乙事,顯缺社會的公平與正義。中央興建國宅是立意良善的德政,是希冀協助弱勢家庭,為何有縣府官員的子女可以提出申請,行政管理是不是有瑕疵?
林參天指出,民眾選出民代,民代的職責就是監督縣政,適時提出糾正與建議。幸福住宅經縣府收回管理權之後,環境又重新裝璜,且沒有向議會提出任何的說明或報告,此舉不也是藐視議會,不尊重地方民代?難道,幸福住宅已淪為縣長饒慶鈴的私密幽會場所,請相關單位重新檢討。
依據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民事判決書指出,臺東縣政府因當時未取得使用執照即無法進行驗屋及後續繳款、交屋手續,損害民眾對該房地之使用收益權利。此案經過漫長時間的訴訟,由臺東地方法院及花蓮高分院審理;最終,臺東縣政府應支付賠償82萬6,337元予該案爭議的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