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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榮泰:全盤檢討新版《財劃法》

卓榮泰:全盤檢討新版《財劃法》

    為解決《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之爭議,行政院長卓榮泰昨(13)日整天與全國22縣市地方政府召開研商會議共謀解方。下午會議結束後,卓榮泰率同副院長鄭麗君副、祕書長張惇涵、發言人李慧芝、財政部長莊翠雲、行政院主計長陳淑姿召開「財劃法事權分配中央地方溝通行政院說明記者會」。
    卓榮泰強調,行政院的基本立場是,如要修正新版《財劃法》,過程必須經過所有地方政府同意,並充分討論,以符合民主程序,達成「均衡城鄉、均衡臺灣」目標,如此才能提出一套長治久安之計。至於新版《財劃法》計算公式錯誤修正部分,應由立法院負責。
    卓榮泰表示,總結上、午兩場會談,第一是中央、地方都希望依照新版《財劃法》,能夠討論出回歸地方自治事項的事權分配內容,並清楚明白告知地方政府,使其有所依循;至於部分縣市首長認為有必要就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款及計畫型補助款等詳細設算內容進行釐清部分,他也請主計總處適時與該等縣市首長會後進行必要性說明。
    卓榮泰指出,依據新版《財劃法》所設算出來的結果,各縣市呈現極大差距,尤其統籌分配稅款的計算結果非常失衡,其中營利事業營業額比重達30%,但大公司營業額的所在地可能在六都之中的臺北市或新北市,而其他地方負擔的成本與付出,皆沒有計算在內,導致城鄉嚴重失衡。此外,在人口指標方面,部分地區有較多高齡長者或幼童需要照顧,而新版《財劃法》卻未考量人口結構因素,無法給予這些鄉鎮、城市更多預算協助;另一方面,在土地指標部分,土地面積僅以行政區域計算,但從事農、林、漁、牧、工、商活動,各代表不同土地價值,此次《財劃法》修法未考量相對應的管理成本,造成負擔國家糧食供應的農業縣在計算過程中,明顯不及於工商大縣。
    卓榮泰強調,新版《財劃法》造成的問題,今年不解決,以後每年都存在。因此,行政院該做的事,就是建立一個可長可久的《財劃法》。行政院可以再邀集地方各首長及財主人員共同討論,未來避免僅採用人口數量及土地面積多寡等指標,就改變臺灣各縣市的財政命運,造成城鄉失衡,必須合理規劃,讓水平分配更合理,包括考量各地方人口結構、土地管理成本;同時,財產稅成長率也應適度管控,必須遏止助長炒房的不當行為,否則容易炒房的地方,自然更容易獲得更多稅金來源,這些都必須全盤考慮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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