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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檢調搜索約談,許瑞貴認為充滿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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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27)日檢調到許瑞貴競選總部及住家等處進行搜索,今(28)日早上10點許瑞貴於競選總部召開記者會,針對檢調搜索進行說明。許瑞貴表示這次檢調收到有人檢舉在許瑞貴在12月7日成立競選總部時,透過競選總部準備的茶點進行賄選。並指出這次調查過程中好友或選舉義工們多達30人被檢調約談,認為不符合比例原則。

台東地檢署27日深夜發布新聞指出,根據所接獲的情資,被告許瑞貴等人疑有以禮品賄選情事,經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東縣調查站、台東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調查蒐證後,於27日持搜索票執行搜索3處,傳喚被告許瑞貴等共12人到案釐清。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罪嫌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諭知6萬元交保。

一位7日參加競選總部成立的李姓友人表示,昨日早上8點多有調查局人員僅出示證件要求配合調查,旋即將她帶往調查局進行筆錄。下午2點多再將她移送地檢署偵訊,到達地檢署後她才拿到刑事傳票,直到下午5點多偵訊結束才離開地檢署。競選總部表示,許瑞貴本人當天早上被帶往調查局進行筆錄後離開,下午再度又被帶往地檢署進行偵訊,直到接近半夜12點才以6萬元交保,比之兩年前鄉鎮長級選舉賄選的交保金就要30多萬,實在不尋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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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建銘律師表示除非是現行犯,否則對於被告嫌疑人,司法警察機關須先送達通知書後才能約談進行筆錄,檢察官須先送達傳票後才能進行偵訊。許瑞貴最後表示選舉之初,馬上就收到檢舉說競選看板使用的土地有問題,到這次先被以錄影影像檢舉競選總部進駐物資有賄選之虞;隨後又有昨日充滿瑕疵的約談過程,猜測是節節攀升的民調造成對手壓力而被針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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