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代價高!大武警察新興村宣導交通安全與相關罰則
為提升地方交通安全意識、降低超速交通事故發生風險,大武警察分局日前前往新興村鄉政說明會進行交通安全宣導,向與會村民說明超速行駛的危險性及相關法規罰則,呼籲民眾務必遵守速限,確保自己與他人的用路安全。
大武警察表示,超速行駛不僅會延長煞車距離、降低駕駛反應時間,一旦發生事故,往往造成更嚴重的人員傷亡與財物損失,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尤其在村落道路、彎道或行人出入頻繁路段,稍有不慎即可能釀成無法挽回的憾事。
大武警察進一步向民眾說明相關法令規定,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規定:「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或低於規定之最低時速,除有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情形外,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提醒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忽視速限規定。
此外,若超速情節重大,依同條例第43條規定:「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四十公里,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大武警察強調,此類行為已屬高度危險駕駛,不僅危害自身安全,也嚴重影響其他用路人生命。

大武警察分局呼籲,交通安全需要全民共同努力,請駕駛人養成遵守速限的良好習慣,行經聚落及路口務必減速慢行,以實際行動守護自己、家人及社區居民的安全,共同打造安全、安心的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