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交通大執法 警方嚴打高風險違規減少死傷
自114年4月起,警察局每週分區辦理為期三日的「交通違規大執法專案」,針對高風險違規行為加強取締,期能促使駕駛人養成良好用路習慣。
為有效防制事故發生,警察局針對闖紅燈、無號誌路口未依規定停讓、酒後駕車、無照駕駛及超速等高風險違規行為加強取締,114年10月份共取締536件違規案件。同時,警方亦透過提高見警率與加強交通安全宣導,提醒民眾遵守交通規則,培養正確用路觀念。
警察局交通警察隊隊長吳昇忠指出,本縣10月份發生的4件A1類交通事故中,有2件涉及無照駕駛,比例高達五成。為防止無照駕駛所造成的危險,警方將持續針對此類行為加強執法,以保障道路安全。另外,立法院已於114年10月28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加重無照駕駛罰則;其中,無照的機車駕駛人處一萬八千元至三萬六千元罰鍰,汽車駕駛人處三萬六千元至六萬元罰鍰,且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

警察局呼籲,駕駛人應確實依規考領駕照後再上路,勿以身試法。沒有駕照不僅罰鍰高昂,更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有照,安全才會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