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攜手即時滅火 新豐派出所主動出擊守護台11線交通安全

警民攜手即時滅火 新豐派出所主動出擊守護台11線交通安全

成功警察分局新豐派出所秉持主動積極、預防為先之勤務理念,持續強化巡邏作為,針對轄內主要交通要道加強巡視,期能及早發現並排除各類潛在危害,確保用路人行車安全。員警於日常勤務中保持高度警覺,主動關注交通環境與公共安全狀況,展現警察專業素養與為民服務精神,並透過即時作為維護道路順暢,提升警察整體形象。

昨(15)日14時30分許,新豐派出所所長潘鳳全與警員陳茗偉擔服巡邏勤務,行經轄內主要交通幹道台11線北上車道、三線隧道出口處時,發現前方道路煙霧瀰漫,已嚴重影響行車視線。兩名員警立即提高警覺,研判煙霧來源恐危及省道交通安全,隨即駕駛巡邏車前往查看,趕抵三仙橋下後,發現橋下草皮不明原因引燃,現場冒出濃煙並伴隨微小火苗,若未即時處理,恐導致火勢擴大,進而危害往來車輛與用路人安全。

面對突發狀況,員警立即就地取水展開初步滅火行動,以防止火勢延燒;同時,正在附近作業的怪手司機見狀,主動加入救援行列,駕駛怪手前往現場,透過翻土方式有效阻隔火源,最終成功將火勢完全撲滅,使台11線交通迅速恢復安全與順暢。

成功警察分局也特別呼籲民眾務必提高防火意識,切勿於道路、橋下或交通要道周邊任意燃燒物品,以免產生濃煙影響行車視線、危害公共安全;警方強調,凡於交通要道或公共場所不當用火,將面臨《空氣污染防制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法令依法告發並開罰,若火勢延燒或致人傷亡,可能觸犯《刑法》失火罪、過失傷害罪、過失致死罪,需負刑事責任。 請民眾共同遵守規定,一起守護交通安全與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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