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暉二期建案涉違規施工爭議,縣府斥包庇指控澄清依法行政
日暉國際渡假村二期建造工程近日遭《鏡週刊》報導稱涉在建照過期期間違法施工並拖欠工程款,同時質疑縣府包庇、協助通過逾期建照審查,引發社會關注。對此,臺東縣政府今(30)日發表聲明澄清,強調整體程序依法辦理,先行施工部分也已依法裁罰,駁斥包庇與圖利特定業者之說。
報導指出林姓營造業者聲稱,2013年受日暉集團董事長鄭越才委託承建日暉國際渡假村二館後,遭拖欠1,300餘萬元工程尾款,業經法院判決勝訴。林同時揭露,該工程於建照過期期間持續施工,甚至於申報竣工前消防審查尚未完成,質疑縣府協助造假補件,放任違規。報導並指出,官方文件中出現「勘驗日期早於審查結果」的情形,以及該案位於「特定農業用地避憩用地」申請新建照時應先通過環評審查等質疑,對縣府程序正當性與行政中立提出質疑。
對此,縣府澄清強調該建案係於重新申請建造執照後,依《建築法》規定補辦已施工樓層之勘驗與申報程序,並檢附結構安全報告,由建築師依現況據實申報,縣府依法審查與登錄,無違法情事。針對「勘驗日期早於結果日期」的爭議,縣府解釋文件中出現的早期紀錄為建築師事務所內部紀錄施工進度所用,非屬縣府正式採計之文件。所有正式資料均為依法掛號送件,程序正當明確。至於鏡週刊指出曾有先行施工情事,縣府說明已依建築法開罰,並完成行政處置。
另報導中還提及日暉集團正申請將「特定農業區」地目變更成為「特定專用區」,以及未依規定進行環評審查等相關質疑仍未見縣府進一步說明,是否符合法規未來仍有待監察機關與司法單位進一步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