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警方迅速查辦疑似持槍恐嚇案 依法移送偵辦
臺東分局於4月6日接獲民眾報案,指稱遭家暴與恐嚇威脅,並進一步向警方反映加害人疑似持槍恐嚇。警方立即展開調查,確認涉案之陳姓男子為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布之通緝犯,當場予以逮捕,並依法解送至地檢署執行通緝。
經現場搜索後並未發現違禁品,陳嫌隨後繳清罰金後離開地檢署。然而,臺東分局依據被害人所提供的相關證據,於4月7日報請臺東地檢署檢察官核發拘票及搜索票,並於8日再度將陳嫌查緝到案。
警方表示,後續將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刑法》恐嚇罪等罪嫌移送偵辦,並持續深入追查槍枝來源,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臺東分局呼籲,民眾如遇糾紛應保持冷靜理性,切勿以暴力手段處理衝突。警方對於任何涉及暴力或違法行為,將秉持嚴正態度,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