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地方選舉將近,臺東傳出疑似透過免費餐會招待選民、替特定候選人助選的案件。臺東地方檢察署偵辦荊姓被告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於10月16日指揮調查、警察及移民署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前往荊姓被告住處及辦公室共2處執行搜索,並拘提被告到案,同時傳喚參與餐會的選民及餐廳負責人共20人協助釐清案情。檢方訊問後,認為荊姓被告涉嫌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審理後,裁定以新臺幣15萬元交保,並命其定期至轄區派出所報到。
臺東地檢署表示,本案由檢察官蘇烱峯、林威霆、林立、張瑋芯、曹維禎及蘇騰畇共同偵辦,並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東縣調查站、臺東縣警察局及內政部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臺東縣專勤隊組成專案小組,針對疑似藉由舉辦餐會替特定候選人助選的情事展開調查。
專案小組蒐集相關事證後,於10月16日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荊姓被告住處及辦公室執行搜索,並將其拘提到案。檢調另傳喚參與餐會的選民及餐廳負責人共20人,針對餐會舉辦目的、參與人員及相關經過進行調查,以釐清是否涉及不法利益交換。
檢方指出,經訊問後,認為荊姓被告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因此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不過,法院審理後未准予羈押,裁定荊姓被告以15萬元交保,並須定期至轄區派出所報到;其餘20名證人訊問後均予請回。
臺東地檢署提醒,選舉賄選不僅可能涉及現金或財物給付,若以餐宴等方式提供利益,並涉及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以影響投票,也可能觸犯選罷法。檢方呼籲民眾提高警覺,切勿因免費餐宴或其他利益而涉入違法情事,候選人及相關助選人員也應遵守選舉法令,共同維護公平、公正的選舉環境。
檢方並呼籲,民眾若發現疑似賄選情事,可撥打反賄選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或透過臺東地檢署提供的反賄選線上檢舉管道反映。檢舉人身分依法保密,符合相關規定者,得依規定領取檢舉獎金。
全案目前仍在偵查中,荊姓被告是否涉及犯罪,仍待檢調進一步調查及司法程序釐清,相關報導應遵守無罪推定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