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縣警察局為強化交通事故處理專業性,試辦市區A3交通事故專責人員處理

為提升交通事故處理之專業水準與整體行政效能,臺東縣警察局自114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分兩階段於臺東市區試辦「交通小隊專責處理各類交通事故」制度,針對臺東市區內A3類交通事故(即無人傷亡之車輛事故),統一由交通小隊專責人員進行處理,藉此改善現行由各派出所分散處理所產生的品質不一致問題,並作為未來全面推動之參考依據。
鑒於民眾反映A3類交通事故由派出所人員處理時,易發生肇事責任認定歧異與理賠爭議等情形,為有效提升處理效率並保障民眾權益,臺東縣警察局研擬本次試辦計畫。試辦範圍涵蓋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轄內中興、寶桑、馬蘭、豐里及永樂等五個派出所轄區,分兩階段實施:第一階段自114年8月1日至9月30日,第二階段自10月1日至12月31日。
為支應此制度推動,交通小隊原編制8名專責警力,現增至13人,並依交通事故易發生之時段,重點編排於每日10時至14時及16時至18時,以確保事故發生時,能即時派遣專責人力迅速應處,提升整體事故處理效率與品質。
本計畫試辦期間將持續滾動檢討與調整,並依執行成果評估未來是否擴大實施範圍,以期逐步推動交通事故專責處理制度,進一步提升本縣道路交通安全及民眾整體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