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國民法官法新制 東警攜手東檢辦理講習

迎接國民法官法新制 東警攜手東檢辦理講習

迎接國民法官法新制,東警攜手東檢辦理講習
國民法官法自2023年正式上路,該法第二階段案件類型將增加『所犯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於115年1月1日起適用。臺東縣警察局提前佈局,於114年12月18日、19日邀請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柯博齡主任檢察官、許莉涵檢察官及郭又菱檢察官蒞局授課,強化第一線警察人員對國民法官案件的蒐證與處理能力
臺東縣警察局為因應國民法官法115年1月1日即將新增案件類型,並使第一線同仁熟悉案件處理流程及相關檢索表之適用,特舉辦教育訓練,除召集所屬各分駐(派出)所正副所長、刑事單位幹部參訓外,亦請法務部調查局臺東縣調查站、海巡署偵防分署臺東查緝隊、臺東憲兵隊等治安友軍單位派員,共計91名參訓,強化跨機關合作。柯博齡主任檢察官、許莉涵檢察官及郭又菱檢察官於課程中針對『蒐證檢索表』之應用及『起訴前、法院審理』等階段之蒐證要點及注意事項進行精闢解析,並透過列舉實際案例,使參訓人員均能有效吸收,現場互動熱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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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檢察署蕭方舟檢察長於課程中表示,國民法官法新制上路後,對於符合新制之刑事案件,有賴第一線司法警察人員縝密的蒐證及與承辦檢察官的團隊合作,始能將案件全貌完整呈現於國民法官面前,以利認定犯罪事實並評議該有之刑度,以符合國民的期待,提升司法的信賴。
臺東縣警察局蔡燕明局長表示:「國民法官制度已正式施行一年有餘,對位處犯罪偵查第一線之警察同仁將是一大挑戰,希冀本次教育訓練能讓本局同仁提升專業知能,未來處理適用國民法官法刑事案件要秉持『完整蒐證』之原則與檢方團隊合作,共同打擊犯罪,守護民眾生命身體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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