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功分局針對轄內臺11線及臺23線等主要道路交通安全議題,提醒民眾重視疲勞駕駛所帶來的潛在危害。東海岸公路沿線道路綿長,部分路段具有連續彎道、上下坡及長直線等特性,轄內亦曾發生疑因駕駛人精神不濟,導致車輛偏離車道或發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尤其長途駕駛容易因持續行車而降低警覺性,一旦出現注意力不集中、反應遲緩或短暫打瞌睡等情形,極可能在瞬間偏離原有車道,甚至駛入對向車道,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

成功分局指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規定,汽車駕駛人不得連續駕車超過8小時,亦不得於患病影響安全駕駛的情況下駕車;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4條規定,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8小時經查屬實,或患病足以影響安全駕駛者,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警方提醒,法規所定8小時並不代表駕駛人可持續行車至該時限,疲勞程度因人而異,即使尚未達到8小時,只要出現頻繁打哈欠、眼皮沉重、精神恍惚或反應變慢等情形,就應儘速尋找安全地點停車休息,切勿依賴咖啡或提神飲料勉強繼續駕駛。
成功分局呼籲,疲勞駕駛往往發生在不經意的瞬間,短暫閉眼或注意力渙散,就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交通事故。民眾行經臺11線、臺23線等道路時,應事先規劃行程、保持充足睡眠,建議每行駛約2小時便適度休息,若已感到疲倦,更應立即尋找安全且允許停車的場所休息,切勿勉強趕路。同時應遵守道路速限、保持安全車距,行經彎道及坡道路段時減速慢行,切勿跨越雙黃線或違規超車。「疲勞不上路、累了就休息」,多一分警覺、多一次休息,就是對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最好的保障。
